本报讯(记者 常 征)近日,信阳市人民政府、信阳军分区研究决定,依法于9月18日9:30-10:00进行2013年全市防空警报试鸣活动。
今年9月18日是星期三,为防止市民被惊扰,市政府在鸣放前5日已经通过我市主流媒体以及短信等形式向社会发布了公告。
依法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赋予的职责,是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的必要手段,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抓紧做好新时期军事斗争人民防空应急准备,切实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检验防空警报器的灵敏性和可靠性,让人民群众熟悉、了解和掌握防空警报音响信号的需要,这对于有效防范和减轻空袭、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9月14日,记者从市人防办获悉,自2012年起,全省防空警报鸣放由国防教育日(9月第三个星期六)统一改为9月18日。据市人防办负责同志介绍,这次更改主要基于两个原因:其一是增强市民防空意识,提醒勿忘国耻;其二是参照国内大部分省、市鸣放警报的时间。比如,东北等地是在9月18日鸣放防空警报。
针对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意义、试鸣范围和时间、防空警报音响信号规定及试鸣周期以及注意事项等,公告指出,试鸣范围为市城区、市辖八县县城所在地。公告强调,试鸣期间,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配合,保持社会稳定、秩序正常。各级公安、武警、交警、城镇综合执法部门及交通、工商等专业执法队伍要加强巡逻检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要认真做好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安排专人值班,严防突发事件发生。任何人不得乘防空警报试鸣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违者将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公告强调,市、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规程操作,确保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圆满完成。市、县各级广播、电视、报刊、移动通信部门要提前5日发布此公告,广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相关链接】
防空警报音响信号规定及试鸣周期
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信号:长鸣3分钟,鸣放一个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