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淑娟 余 伟)9月6日上午,息县法院采取“圆桌审判”的方式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庭审过程中,未成年被告人与其母亲、公诉人、辩护人以及法官同坐在一张圆形大桌旁,公诉人、辩护人、法官三方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分析其犯罪根源,指出其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和应负的法律责任,对其耐心说服教育,未成年被告人的母亲也对自己教育不当和孩子对他人造成的伤害表示了悔意,最终该未成年被告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圆桌审判”是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设计的法庭形式。庭审中,控、辩、审三方形成合力对失足未成年人进行帮教,使其能正确认识自己的问题,更好地如实交代其犯罪事实,反思其犯罪原因,更好地贯彻对未成年被告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使那些失足少年能够重塑自己的人生理想,早日融入社会、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