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树斌)按照市委、市政府“旅游立市”和创精品景区的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为我市营造良好旅游价格环境,促进旅游经济发展,市物价部门积极主动地开展景区门票优惠工作。“十一”期间,新县金兰山国家森林公园门票由原来的50元/人调整为38元/人,固始县西九华山门票由原来的100元/人调整为65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