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易承爽)为更好地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市司法局与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出台文件《关于做好我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深入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是构建和谐魅力信阳、推进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的必然要求,各县区司法行政机关、残疾人联合会要从以人为本、扶残助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有效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使更多残疾人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
《通知》要求,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残疾人联合会要把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总体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做到年初定目标、常年抓落实、年终有检查。健全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机构,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市、县、乡设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设立一名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残疾人联合会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联系,不断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
市司法局党组强调,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措施,优化残疾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继续降低服务门槛、扩大服务范围,对需要法律援助和服务的残疾人,在政策咨询、文书代写、调解、代理等方面给予帮助。开辟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特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和多重残疾人、一户多残及老残一体、孤残儿童等困难群众,优先提供法律援助。加大宣传力度,以扶残助残和节日宣传活动为抓手,大力宣传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提高残疾人维权意识,畅通残疾人法律援助维权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