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罗 昭)今年以来,信阳市工商局平桥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十大措施,大力促进“家庭农场”稳步健康发展,推进辖区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一是放宽主体登记类型。允许申请人结合自身实际,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自主选择市场主体类型。二是放宽名称登记条件。允许申请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作为市场主体字号,允许在名称中使用“家庭农场”作为其行业表述和组织形式。三是放宽住所登记限制。允许申请人使用家庭住所作为市场主体登记住所,对设立家庭农场因住所在农村而没有法定产权证明的,可提交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办理营业执照。四是放宽生产经营范围。按照“非禁即许、非限即可”的原则,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禁止或未规定准入条件和登记前置审批的,允许申请人自主选择与农业相关的经营范围。五是放宽生产经营方式。允许家庭农场既可以开展单项农产品的种植、养殖、销售,也可以开展围绕农业有关的商品生产、加工、销售。六是降低资金准入门槛。允许申请人自主申报注册资本(金),不受出资最低限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限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七是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家庭农场依托农村专业户、专业村、专业乡向农产品加工、储运等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拓展;扶持家庭农场从事农副产品加工、休闲旅游观光和农家乐等经营。八是开辟登记绿色通道。凡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家庭农场”的,纳入“绿色通道”办理,提供咨询、受理、审批一站式服务。营业执照一般当场办结,依法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办结时间不超3个工作日。九是免收注册登记费用。申请人到工商部门申请“家庭农场”注册登记的一律免收登记费和工本费。十是拓宽工商服务功能。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积极开展“商标富农”、“合同帮农”、“广告兴农”、“红盾护农”等活动,引导“家庭农场”做大做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通过实施这些举措,平桥区“家庭农场”获得了可喜的发展。截至目前,平桥工商分局已注册登记“家庭农场”31户,注册资金1009万元,经营范围辐射粮食种植、苗圃种植、动物养殖、休闲旅游观光等多个行业,使辖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