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闫 峰 余运军)8月27日,平桥区教体局召开中小学校长会议,专门邀请区纠风办主任、区审计局局长就教育行风建设、财务管理等项工作作专题报告,进一步明确了上级有关教育行风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该局要求,全区各中小学都要严格规范教辅资料管理,坚持教辅材料一教一辅,并从市评议公告的目录中选购,坚持学生自愿,学校可以代购,但不得从中盈利,更不能搭车推销教辅资料。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教育部门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各项规定,任何公办学校一律不得向民办教育机构提供任何教育资源,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一律不准举办任何形式的有偿辅导班或参与办班。严格规范学生饮用奶、教育类报刊、校服、平安保险、学生午间看护等管理,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市场化运作,学校及教师不得参与收费,更不能吃回扣,否则将按照商业贿赂论处。各学校严格学生证、卡管理,首次办理饭卡、走读证不准收费,丢失饭卡重办可收取工本费,丢失走读证原则再办不收取费用。全区各中小学及局属单位严禁设立小金库,乡镇中心校财务一律纳入乡镇会计工作站或区财政支付中心管理,公办幼儿园收费要严格执行上级审批的标准,不得隐瞒幼儿人数,要经得起财务审计。坚决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省、市、区关于教育收费一系列文件要求,任何学校和个人都不能越过收费的红线,违者将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