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墨 兮)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旅游行业“我的中国梦”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日前,市旅游局根据省旅游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对我市2011年至2012年度旅游行业河南省青年文明号评选表彰工作进行部署,并对已命名的省级青年文明号进行重新认定和年度考核。

市旅游局要求全市各县区旅游局、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车船公司等旅游企事业单位,凡符合省级青年文明号评选条件,且开展创建活动1年以上的市级青年文明号单位,均可申报2011年至2012年度河南省青年文明号。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河南省青年文明号实行5年届期制。市旅游局要求全市旅游企事业单位在2008年以前评选表彰的河南省青年文明号,须由原推报单位进行重新申报认定。另外,市旅游局还对全市旅游行业届期内评选的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年度考核工作进行安排。

市旅游局强调,各县区旅游局、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青年文明号评选、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相结合,积极组织和引导广大青年在中原经济区建设和魅力信阳建设中建功立业。同时,要求各县区旅游局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澄清青年文明号底数,规范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程序,加强青年文明号集体创建工作管理,使我市旅游行业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