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郝 光

本报8月21日民生新闻版刊发的《光山县:出生证明也得“怀胎十月”》,反映光山一刘先生为了换一张孩子正式的《出生医学证明》而奔波三个月却始终办不成。光山县卫生局对此进行了调查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为了确保新生儿能快速领到《出生医学证明》,该县卫生局制定了三项整改措施:一是改变发证办法,新生儿优先发证,从9月1日起,2013年1月1日后出生的新生儿凭医疗机构出生证明及相关手续到县妇幼保健院当日换发《出生医学证明》。二是改变发证形式,推动《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直接发放,让每一位新生儿在出院时即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三是对过去未及时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现要求补办的儿童,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要求增加证数,经审核后发放。三是严格管理,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规定,配备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证章分开,杜绝人情证,保障办证的公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