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曦 彭品贺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梦”已成为国人最高的共同期盼,“中国梦”的本质内涵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李克强总理指出,要打造中国经济的升级版,就包括在发展中让人民呼吸洁净的空气,饮用安全的水,食用放心的食品。放心的食品来自于安全的食品生产、加工,而这一链条的第一链便是土壤。“毒”土地毒的不仅是土壤本身而且牵扯到整条食物链。如土壤受重金属污染后,重金属随农产品进入人体,对人的神经系统、生殖系统都会造成严重危害,长此以往,中国人将自己给自己戴上“东亚病夫”的帽子,何谈提高综合国力。从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产品安全角度看,“中国梦”应该是“健康中国梦”,因此整治各类污染是实现“健康中国梦”的应有之意。
农产品的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影响国民身体素质,关系民族存亡。土壤作为农作物生产的基本载体,其被污染的状态与在该环境中生长的粮食、蔬菜以及畜牧水产品等农产品质量及安全密切相关,土地健康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长期以来,由于认识不足以及经济发展压力,政府、企业和个人都漠视土地质量保护,土地污染逐年加重,土地健康状况堪忧。近年来,土地污染引发的问题触目惊心,据有关专家统计,目前全国受污染耕地已达2187万公顷,占耕地总量的16%。全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的粮食达1200万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以湖南省为例,该省娄底市受污染耕地占耕地面积的91%。冷江市因河水污染,37%水稻田重金属超标几倍、几十倍。沈阳因土壤镉污染,致使大米成为镉米,不能食用,每年封存大米200-250万公斤。这种情况下,如果再不整治、并且继续在污染的土地上生产、生活就是有意识的犯错。
土地整治是指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和未利用的土地进行治理,对生产建设破坏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恢复利用,以提高土地利用率,是解决乡村经济、社会和环境问题,实现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手段。针对日趋严重的土地污染问题,李克强总理指出,对于水污染、土地污染的状况,要摸清底数,坚决整治。根据全国土地整治规划,到2020年,要建成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经整治后的基本农田质量平均提高一个等级,粮食亩产增加100公斤以上;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不低于2400万亩,确保耕地保有量18.18亿亩以上;整治农村建设用地450万亩,加强散乱、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重点加大旧城镇、城中村、旧厂矿改造力度,促进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降低30%;生产建设新损毁土地全面复垦,灾害损毁土地及时复垦,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率达到35%以上。
土地整治的目标是多元的,土地整治数量目标固然重要,但质量目标更重要。土地整治中应特别重视土壤的污染问题。没有质量保证的数量增加、产能提高实际上是对人财物的浪费。无论是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还是原有耕地增加土层厚度,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没有土壤质量做保证,都是毫无意义的。土壤污染带来的问题具有明显的隐蔽性和滞后性,且影响深远。因此,尽快进行污染土地修复,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土地整治中注重污染土地的修复,也是政府工作更加务实的表现。土地整治是“惠民”、“德政”工程,如何真正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是各级政府必须考虑的问题,目前全国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土地整治,特别重视污染土地的修复,利国利民,功在千秋。
首先,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是土地整治的首要任务。开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畦垄规格化整治,加强田间灌排设施、机耕道路及桥涵、农田林网等建设。此轮土地整治规划中,将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视为重中之重,建成的高标准是基本农田的精锐,将在我国的粮食安全保障的起到砥柱中流的作用。实施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应将土壤改良中的治理土壤污染置于重要位置。把握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机会,在重点区域确定上,相对于集中连片、基础设施较完善等条件,土壤适合农作物生长,无潜在土壤污染和地质灾害应是刚性约束。同时,要强化欲整治片块土壤测试工作,项目实施中涉及移土培肥等增加土层的工程,严格遵守土源质量标准,确保整治后的基本农田在土质优的前提下、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农作物产量高、质量好。
其次,土地复垦中要强化土地质量修复。我国因工矿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和压占废弃土地约6000万亩,复垦可补充耕地潜力约2295万亩。目前我国废弃土地复垦率仅12%,而美国、澳大利亚复垦率已达85%以上。2010-2020年,我国将加快土地复垦,生产建设新损毁土地全面复垦,灾害损毁土地及时复垦,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率达到35%以上。土地整治中的复垦土地来源主要有露天采矿、挖沙取土、烧制砖瓦、工程建设等挖损地、地下采矿、工程建设挖空后形成的地表塌陷地;排放废石、废渣、矸石、尾矿、煤粉灰等压占地;各种污染毁损地、自然灾害毁损地、其他可复垦的废弃地。土地复垦都涉及覆土问题,必须严格土源质量控制,采取堆肥地力等措施,结合客土回填、表土剥离等活动,改良土壤性状,稳步提升新增耕地地力。对于各种污染毁损地,此次土地整治必须予以修复,不能后移。
再次,要强化农村污染土地的治理。农村污染土地主要是来自化肥、农药和薄膜的过度使用,以及污水灌溉。对于污染程度较轻的可通过换土、深翻等手段治理土壤污染。对于污染严重的土地,宜种植有较强吸收力的植物,降低有毒物质的含量(例如羊齿类铁角蕨属的植物能吸收土壤中的重金属),同时通过生物降解净化土壤(例如蚯蚓能降解农药、重金属等),或施加抑制剂改变污染物质在土壤中的迁移转化方向,减少作物的吸收(例如施用石灰),提高土壤pH值,促使镉、汞、铜、锌等形成氢氧化物沉淀。
最后,要逐步修复城市的污染土地。目前,我国城市污染土地至少30万块,主要是过去的旧工业区,多数未获得修复。这种未经修复的污染地块,被称为“棕地”。我国对污染场地的认识时间不长,大片的城市污染土地颜色还没有“由棕转绿”。城镇建设用地中应高度重视这些污染土地的修复,如果不进行修复,将可能继续闲置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如果不负责地使用,建成的建筑物仍会被闲置。因此,对于低含量放射性物质的泥土应深埋。对于重金属污染的土地,规模较小、区位较好的地块,可以进行土壤清洗。对于大面积的金属污染土地,采用超富集植物和植物修复技术进行修复,在修复期间,可以作为城市绿地,在一定年限后,污染治理达标可以投入使用。例如我国目前对砷污染的去除效率超过发达国家水平,而且其投资成本较低、操作便利。
土地整治应特别重视土壤污染问题,应成为每个土地管理者的共识。鉴于目前土地整治重数量、轻质量的现状,必须加强过程监管,完善多中心治理机制,让群众成为验收的主体,使土地整治的惠民意图落到实处。
(作者分别为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