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 斌)为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新县法院从服务发展大局、践行司法为民、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五方面入手,做到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相结合,取得明显成效。

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发展大局。该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打击刑事犯罪力度,对各类刑事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提高公众安全感。妥善化解民事纠纷,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强化执行权益保障。在上半年绩效考评中,执行工作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

强化宗旨意识,践行司法为民。该院积极落实诉讼引导、当日立案、巡回审判等制度,方便群众诉讼。深入推进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审理工作,减少当事人诉累。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在上半年绩效考评中,涉诉信访工作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

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司法作风。该院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六项要求,从严格上下班考勤、规范司法礼仪、规范公务用语、规范庭审秩序、转变文风会风、强化警车管理等环节着手,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建立例会学习制度,形成了集中学习与业余自学相结合、院内学习与院外培训相结合的学习模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全院干警统一制作了廉政亲情寄语,建立了清风茶社。加强审务督查,做到防微杜渐,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狠抓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该院加强审判质效和流程管理,不断增强办案人员重视和提高审判质效考评数据的意识和能力,对各业务部门审判绩效数据一月一通报,对照标准查不足、找原因、求提高,切实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升。今年以来,该院的审限内结案率、当庭裁判率、人民陪审率、民事调解率、撤诉率等多项指标均超额完成省高院规定的考核任务。认真开展“两评查”活动,加强评后整改和责任追究,促进文书质量不断提高、庭审秩序更加规范。

自觉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该院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主动接受监督,争取理解、支持。积极开展“阳光司法”,落实司法公开举措。深入开展人民陪审工作,努力扩大司法民主,人民陪审率达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