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益铭)为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浉河区人社局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经办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经办能力。该局进一步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了财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加强财务管理,做到日清月结;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根据业务发生日期顺序重新编制记账凭证,并对照凭证日期自然年度登记账簿,做好上下会计年度结转,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报表编报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努力做好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
二是加大基金监管力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各乡镇、办事处经办员对累计收缴超过2000元的保费当日缴存入户,严禁经办人员私自存入个人帐户,杜绝不安全隐患;在保险基金发放过程中,切实加强对银行代发户的监管力度,对因个人信息差错无法发放,所滞留的资金予以转回经办支出账户,并根据银行返回的错误人员名单分乡镇建立错误人员电子台账,督促各乡镇及时修改,在重新发放成功后予以冲销。
三是严把规范操作流程,确保保险基金发放到位。对于到龄人员享受条件,经由个人提供完整的参保资料附邮政储蓄账户复印件后,经村、乡镇两级审核后方可上报;对于系统中到龄符合享受待遇的人员,中心于每月月底导出到龄人员反馈给各镇经办机构,并督促镇经办人员务必在每月20号前上报,做到应发尽发,不重复上报,不漏报。同时对已上报人员在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做到现实发放与系统数据保持同步,真正实现信息系统化管理。
四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管理透明力度。目前,区、乡镇、村经办机构各项管理制度已健全,同时,办事指南、经办服务流程及所需资料已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上墙公布;建立了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进行监控,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使工作量化、细化、制度化,确保了各个环节正常有序且高效率、高质量的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