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从8月21日起至11月8日止,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建章立制3个阶段,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和单位自查整改与组织核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实事求是、宽严相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

为扎实推进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我市建立了以市纪委主要领导为总召集人的联席办公会议机制。并要求各级各部门都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安排;要严肃纪律,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