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 锐)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为建立健全我市农副产品市场供应长效机制,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我市物价部门将采取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市场调节、产销对接、平价销售的方式,积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建设。

届时,平价商店经营的主要农副产品和蔬菜价格将低于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当市场价格大幅上涨或较为平稳时,蔬菜销售价格将低于同类市场均价15%以上(以物价部门公布的监测数据为准),粮、油、肉、禽、蛋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价格原则上低于同类市场均价5%以上。当市场价格大幅下跌时,平价商店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原则上高于市场平均收购价格,销售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市场平均销售价格,并保持基本稳定。平价商店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产销对接、降低成本等原则,通过建立准入退出机制,经营品种实行目录管理,建立农副产品价格信息发布制度,落实农副产品质量检测制度,建立平价商店电子价格信息服务平台,建立考核机制进行管理。

为扶持平价商店建设,物价部门将清理整顿涉及平价商店经营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社团收费,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争取涉及平价商店的用水、用电价格优惠政策,以优化平价商店建设环境。

目前,固始县、光山县首批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已挂牌运行。对于信阳市城区的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市物价办正依托现有的蔬菜经营企业,积极推进试点商店的建设,力争到2015年底,在全市50%以上的大型社区建立农副产品平价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