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平组)今年以来,平桥区全面落实逐步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相关要求,制定《平桥区村干部报酬发放办法》,不断完善村干部报酬发放机制。《办法》明确规定:所有在职村干部工资在执行现有标准的基础上,按照上年农民纯收人增长比率逐年增长;居委会在职工作人员按照上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人增长比例,每两年予以增长,纳人财政预算。同时细化报酬组成部分,把村干部(含居委会干部)报酬细化为基本报酬、考核报酬和效益报酬三部分,基本报酬部分全部纳人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