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宏 张 伟
“八月桂花遍地开,鲜艳旗帜竖啊竖起来……”这曲在革命战争时代从信阳这片红色土地上诞生并唱响全国的经典革命歌曲,今天,重新唱出革命老区法院拥军爱军的深深情怀。近年来,信阳两级法院在借鉴“汤阴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涉军维权工作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建立涉军维权长效机制,延伸拥军服务,始终把为军人、军属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切实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信阳两级法院各类“维护军人军属利益合议庭”成立以来,共审结相关“涉军”案件198件,案外调处纠纷110件,挽回经济损失340万余元。2008年以来,信阳中级法院有3名个人分别被省政法委评为“全省拥军先进个人”、“全省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信阳中级法院荣获“全省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2年,信阳中级法院民一庭被市委、市政府,信阳军分区授予“信阳市双拥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拥军维权重在实效
涉军维权工作,好在机制,重在实效,赢在创新。为提高涉军维权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2008年,信阳两级法院分设成立涉军维权合议庭,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院长为副组长、相关审判庭为成员的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领导小组,加强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协调。2010年,2011年,信阳中级法院分别出台了《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军维权合议庭办案制度》、《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规定》,全方位规范全市法院涉军维权合议庭运行,完善涉军案件审判工作机制。
针对军人职业和部队纪律的特殊性,信阳两级法院把为军人、军属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作为重要职责,在全市法院牢固树立“涉军案件无小事”的观念,对军人军属维权案件设计了一套以快为主,突出便利的“绿色通道”,确定军人军属维权案件一律“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裁判、优先执行”的“四优先”原则,坚持做到涉军维权案件在立案上方便快捷、审理上公正高效、执行上措施到位、司法救助上优先保障,坚持审判质量与审判效率相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延伸职能提升服务
在做好涉军维权案件审执工作的同时,信阳两级法院不断延伸司法拥军职能,通过与军队建立联动机制,建立涉军案件台账,定期回访涉军案件当事人,开展涉军维权案件法律援助、送法进军营、法院开放日等活动,积极邀请驻军参观该院涉军维权合议庭,旁听案件庭审,与驻军举行座谈会,向驻军赠送电器及法律书籍,发放维权服务卡,深入部队巡回开庭,进军营讲授普法课,形成法院文化和军队文化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真正做到了“为部队送法,为军人维权”。2008年以来,信阳两级法院主动深入驻军单位为部队官兵赠送法律书籍1万余本、召开法制讲座8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1600余人次,得到当地官兵的一致好评,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十件实事解难帮困
每逢“八一”,信阳两级法院的法官都会早早地做好准备,为军人军属送去关爱温暖。今年“八一”,为推动全市法院涉军维权工作持续创新发展,增强军人军属法制意识和维权能力,促进军民融合发展,优化双拥共建意识,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为信阳市继续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作出贡献。7月1日起至8月底,信阳两级法院在全市掀起一股“迎‘八一’为军人军属办实事”活动热潮,全力为军人军属办好10件实事。一是在全市法院健全涉军维权机构;二是建立与军队的联络互通机制,畅通沟通渠道;三是完成军人陪审员选任工作;四是增设涉军维权专线电话;五是集中办理涉军案件,7月1日前已受理的案件,于8月底前全部结案;六是加大涉军案件执行力度,确保军人军属应得利益及时足额执行到位;七是回访涉军案件当事人,对生活困难的涉案军人军属当事人,帮助、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其实际困难;八是开展司法救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军人军属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用;九是开展送法进军营,为官兵及其家人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帮助官兵解决涉法问题;十是举办军人开放日,邀请驻地部队、消防部门、武装部官兵参观、旁听案件审理,以案析法,开展法制宣传。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拥军的情怀,难了的情愫!拥军篇、军民情,不是亲情,胜似亲情。信阳老区的法院将不断创新拥军工作机制,延伸拥军工作职能,在桂花盛开的地方,让双拥之花映红老区,飘香驻军部队的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