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金福
据《中国青年报》7月18日报道:“老板不在家,东西随便拿,记得付钱呦!”这是石家庄市一家“无人商店”挂出的告示,这家商店除了店主早晚开关门、补货,其他时间无人看管,也无任何监控设备,取货、付钱、找零全凭顾客自觉。营业一个半月以来,店内丢失钱物总价值约400元,但店主张沙沙初衷不改:“我相信能改变一部分人,提高社会的诚信水平。”读罢这则报道,笔者不禁为这家“无人商店”拍手叫好。
俗话说:“诚信乃经商为人之本。”不管是买家还是卖家,诚信是为人之本,是买卖双方建立互信的基础。石家庄市的这家“无人商店”,虽然营业一个半月以来,店内丢失钱物总价值约400元,但这已经实属不易。它靠的是什么?它靠的就是买卖双方的“诚信”。只要买卖双方都能恪守“诚信”二字,又何愁不能做到“诚信买卖”呢?
然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些商家却不讲“诚信”二字,他们有的能骗就骗,能瞒就瞒,有的缺斤少两,故意克扣顾客,有的甚至以次充好,向顾客销售变质、劣质的商品,哄骗顾客。而一旦遇有顾客因为质量问题前来投诉的时候,就想方设法躲避、不理睬。如此无诚信的经商之举,难怪有些商家的生意总是冷冷清清,难见红火的场景。
当然,不讲“诚信”的消费者也大有人在。有的消费者喜欢故意找茬,明明不是商品的质量问题,却硬要鸡蛋里挑骨头,找商家的不是,让商家赔偿方才罢休。比如,有的人到小饭馆吃饭,却故意在饭菜里放只小虫或苍蝇,以求“白吃”之目的。试想,如此不讲“诚信”,哪有“诚信买卖”可言?
由此可见,石家庄市的这家“无人商店”,其“诚信买卖”之举确确实实值得我们广大买家卖家借鉴和学习,希望有更多这样的“无人商店”遍及全国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