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浩然 赵 锐)“三年来我们这栋楼上的20户居民用的一直都是高价电,期间向有关部门反映过多次,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现在又进入伏天了,可我们平时却连空调都不舍得用。”日前,家住我市中山南路与解放路交叉口的一返迁安置小区的居民刘建顺向记者反映了此情况。这是怎么回事呢?
17日夜晚,记者带着疑问来到了刘建顺的家中。一进门,记者注意到虽然是酷暑时节,他家中连空调、电扇都没开,更别提电灯和电视了!客厅里只放着一盆水,据称这是用来降温的。所有的家电在刘师傅家中竟然都成了摆设。“夏天如此炎热,不是我不想用电,而是电费实在太贵。”刘师傅一边说着一边拿电费交费单给记者看。单据上写着“信阳市广安物业管理公司专用收据”,收费项目中除电费外,还有物业管理费和楼梯电,其中电费单价为0.77元,物业管理费为每季度10元,楼梯电则为每月3元。2010年,作为老城办事处的返迁户,刘师傅搬到了这个小区,谁知高价电一交就是三年。同刘师傅一样向记者诉苦的还有2011年搬入的吴惠臣和2012年7月份搬入的于泽民两位师傅。
对此,与记者同行的供电公司电费营业部李女士说道:“这缴费单上的电费价格每度电0.77元是违规收取的。我市电费依照国家文件规定每度电应收取0.56元,虽然每月有阶梯性收费,但这个缴费单却和阶梯电费的价格完全不一样。第一阶梯用电量是180度至260度,这期间的电费为0.56元,第二阶梯是260度至280度之间,收费为每度电增加0.05元,用电量超过280度的,电费将在以上基础上再增加0.3元。”
随后,记者一行人来到楼下电表处,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仔细检查了电表并说:“这电表现在是非法的,这是开发商开发房屋时安装的总表,只是临时用电量的计算工具,开发完毕后必须向我公司上报楼层住户总数,再由我公司统一安装一户一表,十户以下我公司做用电预算,十户以上需要开发商安装变压器然后分表到户。”正在这时,一位王女士走上前无奈地对记者说:“我是这楼上的住户,前几天因为欠费被建筑商将电断掉,等我向他上缴了50元的欠费罚款才来的电。我现在还有工作,电费暂时还交得起,但一楼的石大爷以修自行车为主,一个月的收入也就300多元,他家几乎不敢用电。在房子建造时,建筑商跑通了各种手续,建起了临时变压器,居民也用上了临时电,当时我们想着,临时电吗,高点也就算了,谁知道,这高价的临时电一交就是三年。我们去电业部门投诉的时候,他们回应说,在房子交工后,必须由建筑商向电业部门出具住户不欠费的证明,才可将临时用电转为居民用电,但是建筑商一直不肯向电业部门出具证明。此时,刘师傅又对记者说:“小区收取物业费,但是从来没有任何物业管理的措施,卫生根本没人打扫。我们每季度每户10元钱的‘物业管理费’就是他们的物业公司从金牛山跑到市区来收费的‘跑腿费’。”
据了解,这栋楼上的20户居民就电费这个问题已经多次向老城房管所反映,并在2012年11月再次向时任浉河区副区长熊正尧上访,熊正尧安排老城房管所召开现场办公会,并表态于12月份之前必须解决。虽然得到批示,但是不知是何原因,电费问题依旧是不了了之,没有解决。现如今炎炎夏日,居民们时常忍受着高温,如同蒸着“桑拿”却不舍用电。
到底这20户居民使用三年的高价电问题如何解决?何时解决?本报将会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