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见妻子很困难 绑架儿童获刑罚

本报讯 因夫妻感情不和,章某妻子离家出走,章某无法与妻子取得联系,由此迁怒其岳父、妻姐等人。2013年3月间,章某萌发绑架其妻姐的孩子以要挟其妻姐提供其妻子下落的想法。章某经预谋后,携带绳索、水果刀,驾驶摩托车,窜至其妻姐家中,将其妻姐的两个孩子绑架。

当日下午,孩子的老师发现两名孩子失踪后,及时联系家长并向派出所报警。后来两名孩子乘章某不备,跳车逃至附近一酒店内报警,警方及时赶到,很快将章某抓获。

光山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章某因家庭纠纷,绑架两名儿童为人质,时间长达五、六个小时,其行为构成绑架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元。

(梁 焱)

包庇他人陷囹圄 后悔莫及被判刑

本报讯 2011年10月9日15时许,李俊鹏(化名,另案处理)驾车行驶至一交叉路口与谢某驾驶的车相撞,将其车上乘坐人刘某撞伤。孙力(化名)知道李俊鹏将人撞伤后,即驾车到事故现场将李俊鹏接走,另打电话叫柳某顶替李俊鹏,并将柳某送到罗山县交警大队。柳某随交警到事故现场后,发现事故比较严重,便借故逃离现场。

罗山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力明知李俊鹏交通肇事,仍将其带离事故现场,并安排他人顶替,作假证明包庇李俊鹏,其行为构成包庇罪。该院以被告人孙力犯包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董 霞)

零食引发争执 伤人被判缓刑

本报讯 2012年11月9日中午,王强(化名)因怀疑同宿舍学生李涵(化名)偷吃自己的一袋零食而与其发生争执,引起厮打。感觉自己在厮打中吃亏的王强,放学后趁李涵不备,用小刀朝李前胸捅了一刀,致其心脏破裂,失血性休克。经鉴定,李涵所受损伤程度系重伤。

2013年2月22日,被告人王强赔偿被害人李涵各项损失共计160000多元。

日前,息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强犯罪时不满十六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又系在校学生,应当减轻处罚。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宋 鹏 王淑娟)

工地落砖砸死人 包工头承担责任

本报讯 2012年2月,吴某在固始县城区承包一建筑工地的吊砖工程。其在施工作业时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简易吊砖设备进行吊砖作业,同时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志。同月16日,吴某雇佣的吊砖工人徐某在吊砖时被落下的砖块砸中头部,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徐某系被钝器损伤头部致闭合性颅脑损伤而死亡。

2013年7月15日,固始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无建筑承包资质,在承包建房施工过程中违反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致一人当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吕志豪 吴未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