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 辉)近日,罗山县检察院以“学”、“整”、“查”三步曲为主题,大力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获得好评。
学为先导。该院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方案中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以分管检察长为学习小组组长,并划分若干学习小组,每小组每周两小时集体学习时间,其他时间采取个人自学与科室集中组织学习相结合,重点学习检察纪律条文、核心价值观活动相关内容,并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检验学习效果,强化学习的方法,提高干警对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认识,更好地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
落实整改。各部门建立起整改台账,并确定落实整改措施的各级负责人,严格执行挂销号制度,对所查摆的问题,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对监察室检查出未能销号的问题,由相关科室说明原因。并将执法规范化建设与整顿活动相结合,开展“开门评检”活动,组织人民监督员评议案卷,听取合理建议,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切实把作风整顿的效果转化为检察队伍的执行力与落实力。
重在平时。在强化内部“自查”的同时,更加注重通过人民群众“外查”。该院印发人民监督员监督联系卡,卡上载明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机关的七种情形,提供人民监督员的联系方式,向社会各界发放。人民群众若发现检察干警的违法行为,可联系人民监督员,通过人民监督员启动监督程序进行监督。同时,将检察干警“8小时”之外的活动纳入人民群众的监督范围,促使检察干警在更深层次上严格自律、自我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