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具有强制性、互助性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单位及其在职职工。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

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好处

对企业:

(1)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守法诚信的表现,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2)企业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从成本中列支、免予征收所得税;

(3)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体现企业规划经营的状况。企业上市、与境外企业签订合同订单等都需核查企业是否依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4)可以为企业员工解决住房问题,留住人才,提高企业凝聚力,推动企业稳步发展。

对职工:

(1)个人账户实。单位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入职工个人账户,金额归职工所有;

(2)使用途径多。有九种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3)免缴个人所得税。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计算职工应缴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时可以扣除计算;

(4)复利计息,免征利息税。计入职工账户的住房公积金按复利计算利息,免予征收利息税,利息收入全额归职工所有;

(5)享受政策性低利率贷款。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比商业性贷款利率更低;

(6)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以用公积金逐月委托扣款冲贷,减轻还款压力。

住房公积金使用途径

1.住房公积金提取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比例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不在本省或户籍迁出本省的;

(5)出境定居的;

(6)退休(职)的;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其他依法可以提取的情形。

2.住房公积金贷款

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住房公积金正常汇缴,个人和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1年以上;

(3)能提供本人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或房产抵押;

(6)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为4%,5年以上年利率为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