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快速健康发展,今年,我市集中开展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专项活动,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
此次归集扩面活动从2013年6月底开始,到2013年12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6月底至7月初)
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归集扩面工作,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13年7月10日至7月31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与市、县(区)统计、人社、工商、税务、民政等部门比对数据,切实摸清全市各类单位的底数,核准就业职工(含聘用人员、临时人员)人数,建立电子档案,做到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人,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第三阶段:催建催缴阶段(2013年8月1日至10月31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会同有关成员单位一起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单位催建。根据调查摸底数据,不断巩固和规范已建单位的缴存工作,为聘用人员、临时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同时,选择效益较好、具有一定经济规模、人数相对较多的企事业单位作为重点缴存单位,并督促其缴存住房公积金。先易后难,先大后小,逐步推进。
第四阶段:执法督促阶段(201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通过多次上门催建,对有条件建立却拒绝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对曝光后仍拒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阶段:检查总结阶段(2013年12月1日至12月底)
按照《信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奖惩办法》和各县(区)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对各县区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兑现奖惩。
通过活动的深入开展,预计到2013年底,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全员(包括在编人员、聘用人员、临时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普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达到6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