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曹洪飞)今年以来,商城县检察院针对无逮捕必要的案件,采取五项措施,强化了无逮捕必要案件回访制度,从而提升了办案质效,取得明显效果。

该院一是针对犯罪嫌疑人实行教育帮助。在作出不捕决定后,案件承办人第一时间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面对面的思想教育、法律帮助和心理辅导。二是针对保证人实行保证能力考察。该院对保证人进行严格考察和法律辅导,使他们明确保证人的责任,一旦发现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立即建议公安机关对其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杜绝保证人取而不保的现象发生。三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回访考察。承办人及时走访,定期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耐心的教育、疏导,使其重新树立学习、生活的信心,并主动与其学校、家庭沟通,动员大家伸出友爱之手,多给他们一些关爱和温暖。四是针对被害人及其家属进行走访帮困。积极做好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防范其对犯罪行为的仇恨转化为对社会的不满,防止极端事件发生。五是针对回访工作建立跟踪档案制度。案件承办人建立回访日志,回访时要认真填写《无逮捕必要案件回访表》,真正做到一案一回访、一犯一档案,切实将回访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