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 伟 陈海容)近年来,罗山县坚持科学规划,按照建设程序认真组织,在引导民营水利大户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方面做了很多积极的探索,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该县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水利部门认真负责,该县实施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建设任务目前已全面完成,规模、质量、效果均达到了预期目标。该县将国家投资和民间资本有机结合,引导民营水利大户大力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改善当地生存和生态环境,妥善处理了资金不足、土地矛盾纠纷、特色产业开发瓶颈、工程设施管护等四个方面的问题。该县认真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整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充分发挥了国家项目的示范作用,使有限的资金发挥了最大效益。该县严格按照“四制”要求,组织实施项目,避免了项目的随意性。项目管理资料齐全,有据可查,有效防控了项目建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