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进一步加强对审判人员和检察人员的监督,促进其公正司法、严格依法办案,根据《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市人大常委会拟任命的1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和1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作如下公示:

一、拟任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1人)

李德如,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河南光山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88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科级干部,拟任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

二、拟任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1人)

陈卓,男,汉族,1984年6月出生,河南淮滨县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09年6月参加工作,现任市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拟任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市人大常委会集中受理各方面的举报,举报电话:6366022、6366015。人访、信访的接待、投递地点在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信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