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诗绮
6月21日下午,一名曾姓工人在滨湖南路“金色依居”小区工地施工作业时,失足从楼上摔下,造成肾部淤血,肋骨多处骨折,辗转三家医院,现就诊于中心医院泌尿科重症监护室。但承建商至今未付足医药费。
事发当晚,曾某被工友紧急送往一五四医院,但是在包工方的建议下,曾某被转院于一家私立医院。曾某亲友曾国涛(化名)告诉记者:“虽然该家私立医院拥有匹配的行医资格,但是我们家属认为,叔父曾某病情较为严重,应当转到医疗水平更高的中心医院救治,于是我们又急忙将其转院治疗。转院后,包工头董某的电话就再未打通过。”27日上午,曾某家属一行来到该小区施工项目部,希望承建商为曾某解决医疗费问题。在记者的帮忙沟通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项目部徐经理许下承诺,将尽快与雇佣曾某的包工头董某联系,解决好医疗费用及陪护问题,营养费用、误工费用等也将尽快为之解决。
7月1日下午,记者再次与董某家属取得联系。曾国涛告诉记者:“住进中心医院后,承建商仅送来1万块钱,而曾某现在于中心医院的医疗费用已经累积到近3万元,重症监护室每天都需要几千元的花费,这让靠打工维生的曾某实在承受不起,虽然现在亲友们为其凑够了医药费,但这并不是长久之计。我们再次与雇佣方取得联系,但是雇佣方或称其在开会,或称其正在老家未归,对我们进行搪塞。病人住在医院里等着钱救命,承建商再忙,是不是也应该以人为本,以人命为先?或者他们根本就不想为曾某进行救治,当初承建商的承诺现在看来仅是敷衍。”
承建商徐经理在面对记者采访时曾这样说过,“雇佣曾某的是包工头董某,我们也仅是在其中调解,我们没有这个责任来为其出医疗费。”昨日上午,记者与律师刘国华取得联系,他明确表示,此类情况,开发商、承建商、包工头全部都有连带责任,说其没有为曾某解决医疗费的责任,是不符合法律依据的。
我们在此希望,雇佣方尽快兑现自己的承诺,履行自己的责任,不要再敷衍搪塞家属。本报将继续跟进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