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廖祥坤 万 超)为认真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今年以来,光山县环保局突出三个转变,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有效避免了重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项目落地。

该局一是强化“事后监督”向“跟踪服务”转变。对全县重点项目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从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等环节,做到提前介入、跟踪协调服务。二是强化“单一监管”向“部门联动”转变。积极协调联系相关部门,互通信息,实现环保、建设、工商、规划、土地等多部门共把项目审批关,大大提高了建设项目审批质量。三是实现“行政许可”向“联动监管”转变。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不断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控制和环境监察的联动管理机制,扭转了建设项目管理“重审批、轻验收”的现象。截至目前,该局共受理办结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17件,办理“三同时”环境验收项目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