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 锐
据记者了解,高温补贴就是“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对企业在职职工会发放夏季清凉饮料费。每年该笔补贴的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开支列入职工福利费。
按照我省2008年发布的高温补贴标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夏季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每天应当向劳动者支付10元的高温补贴。
然而,实际情况又是如何呢?昨日中午,记者探访了部分高温“地带”,采访了一些高温工作者。
市交警协管员:每天补贴一元六角
张大爷是我市胜利路步行街路口的交通协管员,每天他的工作就是负责疏导步行街路口的行人及车辆,指导和警示他们安全通过路口,进入夏季以来,这项工作就变得非常熬人难耐。像张大爷这样的在室外高温天气下工作的交通协管,理应属于高温补贴的对象,劳动部门应向他支付高温补贴。
张大爷告诉记者,像他这样的负责城区主要道路的交通协管员,每天都要工作五六个小时,每个月的工资也就1000元左右。一年200元的高温补贴,按高温季4个月来算的话,平均每天的补贴只有1.6元钱左右,天气再炎热,也舍不得买瓶冰镇矿泉水来防暑降温,张大爷每天都是自己从家里带水喝。
环卫工:没有高温补贴,仅发放一些降温药品
遭遇此待遇的不仅是张大爷,每天清理步行街垃圾的环卫工人也向记者表达了不满。为了给行人提供一个好的逛街环境,环卫工人们每天都要将路面上的垃圾清扫干净,就连石缝中的碎屑也要挑干净。没有高温补贴,环卫工人们夏天的避暑方式只有错开高温时段工作,热了在大树下凉快凉快,用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来擦擦汗。这位环卫工人告诉记者,他们没有高温补贴,就发放一些降温药品。
建筑工人:毛巾肥皂,算不算高温补贴?
“毛巾和肥皂,算是高温补贴吗?”在我市一工地,建筑工人刘先生说,到目前为止,他只领到了这些降温用品,但没领到钱。建筑工人张先生也称,他们领到了毛巾、风油精等,以为这些就算是高温补贴了。
“哪有什么高温费啊!我们这个岁数的人,能找个工作就不错了。”在市区一小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门卫称,他就领了一盒清凉油和人丹。该门卫称,他自己要在高温下站很久,还要参加小区巡逻,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室外工作,但从没领过高温补贴。随后,记者又到不同的小区询问了3名安保人员,他们均称没领到高温补贴。
对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市关于高温补贴的政策是依据2008年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到35℃的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向劳动者支付每人每天10元的高温补贴。用人单位如果不发放高温补贴或降低补贴标准,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解决。但是他们从未接到过劳动者对于此事的投诉。出现这种状况,主要因为补贴钱数不多,劳动者不愿意冒失业的风险来举报。除此之外,标准非强制性,导致执行起来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