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吉鸿
近年来,市司法局以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抓手,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途径和方法,着力在“开拓创新”上下功夫,在“求实求效”上做文章,使我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惠民利民的措施不断增加,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同时,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建章立制,确保公开及时到位
市司法局党组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以制度建局。在建立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基础上,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把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转化为具体制度,贯彻落实在日常督察业务和机关行政管理工作中。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的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局监察室,并指定2名至3名同志负责此项工作。
二是强化学习教育。印发了《司法行政系统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制定了《局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党务、政务公开专题会议,把省市有关党务、政务公开的政策规定,法律文件列入机关政治业务学习计划。利用周二、周五学习日时间,对干警进行党务、政务公开专项教育,引导干警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去认识推行党务、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主动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了解把握党务、政务公开的有关政策法规,运用于工作实践,确保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健全规章制度。依靠制度是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途径及可靠保证。市司法局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着力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运行机制。对局机关近年来各项规章制度全部梳理一遍,出台了《信阳市司法局机关规章制度汇编》合订本,做到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突出重点,确保公开全面具体
坚持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抓好抓实,以“让人民满意”为标准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提高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党务公开扎实有序。将局党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创先争优等各类活动情况、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情况、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全部向社会公开,不断推进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和知晓度。
二是局务公开全面具体。制作了规范的局务公开栏,公开班子成员分工、公布各科室和局属单位的工作职责、法律服务咨询电话等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及办结时限,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每年都向社会公开承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民生八件实事,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时不推诿、不回避,认真办理群众合理诉求,真诚依法解决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是信息公开形式多样。把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分为长期公开内容、定期公开内容和随时公开内容,采取会议、文件、报纸、通报、电子显示屏、公开栏、专题网页、意见箱等形式进行全面公开,做到“群众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
四是窗口公开亮点纷呈。对涉及行政许可或审批的项目全部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坚持“一周办结制”,窗口工作每月考核得分均在99分以上,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五是财务公开监督有力。认真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严格执行经费使用标准,认真落实会审会签、财务开支事前申报制度、《公务接待费限额管理规定》和定点接待制度,认真开展公务用车治理,有效地加大了监管力度,杜绝了奢侈浪费。
六是狱(所)务公开措施得力。印发狱务所务公开手册,落实监狱长、劳教所长接待日制度,在市监狱、劳教所设立了狱(所)务公开栏,公开罪犯、劳教人员减刑(期)指标、减刑(期)条件、减刑(期)程序结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杜绝了“暗箱操作”。
七是法律服务公开落实到位。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公开受案(办证)范围、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实行社会监督。
拓展载体,确保公开直接有效
市司法局坚持把党务政务公开作为常态工作来抓,努力完善公开形式,创新公开载体,不断开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
一是通过网络进行公开。积极办好市司法局网站,指定专人进行更新和维护,及时公开本系统党务政务信息。对司法考试等社会关注的重点工作,在市政府网、市政法网和市司法局网向社会广泛公开报名条件、操作程序、法律规定,尽力为群众提供方便。
二是通过媒体进行公开。在《信阳日报》开辟《司法行政》专栏,广泛宣传司法行政职责、职能和工作开展情况,扩大了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的知晓度。在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年检审核过程中,对拟通过年检、取消资格的单位和个人都要在《信阳日报》进行公示,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是通过电视媒体进行公开。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局党组书记、局长雷丽萍走进信阳人民广播电台、信阳电视台政风行风面对面节目、沟通三十分栏目,向社会介绍司法行政主要职能,公布市司法局具体措施和服务承诺,现场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是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开。主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担任执法监督员,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他们到司法局视察指导,帮助改进工作,主动邀请他们对监狱、劳教、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五是通过监督检查促公开。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六城联创”活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纳入目标管理。定期对市监狱、劳教所、法制宣传教育局以及法律服务部门的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督促各项公开措施的落实。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群众满意是党务政务公开的“试金石”。通过扎实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市司法局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廉政环境,巩固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全体干警的工作效能不断提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司法厅和市政府表彰为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整体工作连续三年进入全省司法系统第一方阵行列,获得了“全省优秀司法局”的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