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余英汉 刘东辉)近年来,商城县检察院在办理每一起自侦案件时,都将办案安全放到首要位置,明确安全防范措施,做到“一案一预案”。

该院在讯问前对办案区的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逐一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审讯室内设施正常,符合安全要求;讯问中,时刻注意观察、分析犯罪嫌疑人、涉案人员的行为、心理及身体状态,注意异常,以便对产生过激行为和异念的犯罪嫌疑人及时防范,防止自杀、自残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