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 锐
本报6月18日,刊发《我市部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有点“悬”》后,在广大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许多市民来电称,希望记者给予追踪报道,并给市民一个说法。那么,到底谁应该对居民小区的消防设施负责呢?6月23日,记者再次进行了采访。
据记者在市消防部门了解,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一般居民住宅楼配备消防设施的情况是:单元式住宅(两个单元以上的)7层楼以上的居民住宅楼和塔式住宅(1个单元),六层楼以上的居民住宅楼,应有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单元式住宅7层楼以下的居民住宅楼和塔式住宅六层楼以下的居民住宅楼,宜配备灭火器。
物业管理部门:应该对小区消防安全负责
市安监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物业管理部门应该是小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定期对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在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之间进行交付后,住宅楼内消防设施后续的管理和维护,就该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而一旦发现缺失将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更换。另外,物业管理还专门设有消防维修基金。如果,消防及安监部门发现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小区消防设备的缺失现象置之不理,管理部门就可以按照《消防法》,给予物业公司5万元罚款。
小区消防安全:应该明确责任主体
事实上,对于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也很无奈。某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告诉记者,作为物业公司来说,确实承担着对小区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维护责任。但是,维护和修复在划分上是有界限的。到底由谁来监督小区消防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在这个问题上相关法规比较模糊。
如《消防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法的规定,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警告。但对居民小区消防栓的管理却没有明确规定。
消防部门:小区消防设备检查和维护,应由小区物业负责
据我市消防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其实,小区里的消防设施管理起来并不麻烦。根据《消防法》等相关规定,小区内消防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应由小区物业负责,其中包括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一旦发现问题由物业负责处理。
但目前很多小区都存在物业、业主、产权人的消防安全责任关系混乱,这样就造成了小区的消防设施管理出现“空白”,一旦小区消防设施遭到损坏,便会出现无人管理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