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夏青云)6月20日,信阳中级法院邀请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和信阳师院大学生代表等40余人,在该院第二审判庭参加公开开庭审理服刑人员王某某职务犯罪减刑案件。

庭审开始后,审判长首先对王某某在狱中的改造情况进行了询问,并着重询问了信阳监狱对该犯提请减刑的理由和提请的程序。刑罚执行机关一一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监区的管教干警、同监的服刑人员作为证人介绍了该犯在监狱改造的情况。经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准予减刑一年零三个月。刑罚监督机关信阳市检察院表示,此次庭审程序合法,公开透明。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中,参与这次活动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和信阳师院大学生代表纷纷发言,大家一致认为信阳中级法院公开审理职务犯罪减刑案件的做法好,改变了大家对减刑案件“神秘”的看法,通过这次零距离接触,揭开了减刑“神秘的面纱”,有利于法院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通过公开开庭审理职务犯罪减刑案件是我院的一贯做法,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监狱内开庭,组织服刑人员旁听,这样能够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有利于服刑人员的改造。另一种是在法院开庭,我们邀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旁听庭审过程,有利于消除对减刑的疑虑和误解,增强司法公信力,实现‘阳光减刑’”。信阳中级法院审监庭庭长秦运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