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树奎 余 杰)息县检察院立足于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规范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进一步规范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使案件管理部门成为检察机关一个文明规范的服务窗口。今年以来,该院共接待办理各项业务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26人次,办理阅卷、申请会见、申请听取意见等37件次,提供案卷材料32册,复印案卷材料4000余页,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办理的各项业务均在半日内办理完毕。

领导重视强基础。一是硬件建设到位。该院党组从有限的办公用房中为案管部门调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室、会见室各一间,并优先配齐了电脑、扫描仪、复印机、空调、饮水机等设备,完善了办理业务所必需的各种硬件设施。二是人员选配到位。专门指定一名熟悉业务的同志负责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接待工作,提高接待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三是组织协调到位,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细化规定促规范。为实现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的规范操作,该院一是制订出台了接待管理规定。根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制订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管理规定(试行)》,分别对告知、会见、预约、查阅、摘抄、复制、听取意见等方面作了统一规范,对各项接待要求和程序进行了细化。二是实行了“五表两通知”制度。该院规定了严格的接待纪律,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检察机关办理相关业务时发现检察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时,可以向本院或上级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丰富形式重宣传。该院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对案管部门接待工作内容的宣传,使社会各界逐渐认识和了解案管部门的职责。一是借助息县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向社会公布了该院案管部门的接待电话。二是借助控申部门开展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向群众面对面介绍案管部门关于诉讼参与人的接待工作,向群众发放宣传单500余份,全面介绍案管部门的职能。三是制作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宣传卡片,主动发放给息县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和前来办理业务的外地律师。四是接待制度上墙。通过制定制度逐步实现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的统一、规范、高效、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