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客源致人伤 侵犯权益应赔偿

陈某与施某均为新县的客运个体户。施某在该县中心汽车站拉客过程中与他人发生身体碰撞,施某在后退时将正在其旁边行走的陈某碰倒,并致其受伤。因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陈某将施某起诉至法院。近日,新县法院审结了此案,依法判处施某赔偿陈某的全部损失。

该院审理认为,公民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施某在与他人争客源的过程中发生身体接触,在其后退时将正常行走的原告陈某碰倒,致原告陈某受伤,其应当对原告陈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扶元梅)

丈夫学算命 妻子把婚离

因无法忍受丈夫拜师学算命,妻子刘某提出离婚要求,丈夫董某也表示同意。近日,息县法院经组织调解后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刘某与董某于1994年结婚,婚后因家庭贫寒,二人一起外出打过工,做过小生意,共同挣钱维持家庭生活。从2008年起,董某突然沉迷于拜“名师”学算命,将家中多年的积蓄拿到北京等地“学习”,共花掉2万余元。今年,刘某在多次劝说其丈夫董某无效的情况下,只好将其起诉至法院请求依法离婚。

法院受理此案后,法官多次组织调解,劝说董某踏踏实实过日子,董某却固执己见,同意离婚,最终双方遂达成上述调解协议。

(宋 鹏)

一句玩笑话 换来半年刑

4月14日夜晚,光山县白雀园镇沿河村村民董某与同组村民刘某、李某夫妇一起吃饭时,董某的弟弟董某某来到现场,因刘某的妻子李某对董某某说了一句玩笑话,双方发生争吵。饭后,董某某在骑电瓶车载着董某回家的途中,被在此等后的刘某、李某等人拦住,刘某将董某某打倒在地,董某某随手从地上拿起一块石头将其头部打伤。经鉴定,刘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案发后董某某赔偿被害人刘某损失6万元,取得了刘某的谅解。近日,光山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董某某拘役六个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董某某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被告人董某某主动投案,庭审中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董某某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有一定过错。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何 骁)

多次贩卖毒品 受到法律制裁

宋某与绰号为“东北”(身份暂未查清)的毒贩在打牌时相识,其曾多次从“东北”手中买“冰毒”供自己吸食,“东北”跟他说,“如果你在我这里买的毒品多,我可以免费给你冰毒吸”。于是,当别人找宋某代买毒品时,宋某便决定从“东北”那里购买。2012年11月22日,固始县公安局将宋某抓获。近日,固始县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为了从贩毒人员处得到免费的冰毒吸食,明知贩毒是违法行为,依然从其处为他人代购毒品,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宋某多次贩卖毒品,情节严重,依法应从重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吕志豪 吴未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