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4日)

为加强发票管理,增强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护税意识,提高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加大全社会对发票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为地方经济发展营造有序、合法、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信阳市地方税务局决定于2013年9月份下旬举行信阳市中心城区有奖定额发票摇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摇奖发票:参加本次有奖定额发票摇奖活动的发票必须是在2012年8月11日至2013年8月31日在信阳市浉河区地税局、平桥区地税局、市地税直属分局、上天梯矿区地税分局、鸡公山地税分局和南湾地税分局所管辖范围内消费取得的发票票面面值为10元以上(含10元)的合法有效的有奖定额发票。

二、摇奖登记:消费者取得的符合本次摇奖条件的有奖定额发票,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8月31日止,可通过登录信阳市地方税务局网(xy.ha-l-tax.gov.cn)首页“发票信息注册”平台,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进行摇奖发票的信息登记。还可到中心城区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由税务人员在信阳市地方税务局内网的“发票信息注册”平台上无偿帮助输入。

三、奖项设置:

本次有奖定额发票摇奖活动设置五个等级奖项,共436个中奖名额,奖金总额33万元。

特等奖1名,奖金50000元。

一等奖5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30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100名,奖金500元。

四等奖300名,奖金100元。

四、开奖方式:有奖定额发票摇奖活动仪式定于9月下旬在发票局会议室举行。摇奖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公证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群众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公证机关现场公证。

登记成功的有效有奖定额发票,随机排序,采用号码滚动的方式,通过电脑摇奖程序,按照奖项等级,依次摇出中奖发票号码。一个发票号码只能获得一个等级的奖项,即已获得一个奖项的有奖定额发票不再参加其他奖项的抽取。

五、中奖结果将在《信阳日报》和信阳市地方税务局外部网站(xy.ha-l-tax.gov.cn)及信阳市中心城区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公布。

六、兑奖时限及地点:自中奖号码自公布之日起至30日内为兑奖时间,逾期未兑奖的视为自动放弃兑奖。

获得特、一、二等的中奖者必须在信阳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局兑奖;获得三、四等奖的中奖者既可在浉河区地税局、平桥区地税局、市地税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厅兑奖,也可在信阳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局兑奖。

七、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加此次活动。

八、此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信阳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