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司宣

近日,家住平桥区的王某将一面写有“无私奉献关爱失足少年,倾力辩护帮助重获新生”的锦旗送到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锦旗的背后,反映着市司法局关爱未成年人工作的点点滴滴,也反映出司法行政机关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得到了众多家长的欢迎和认可。近年来,市司法局坚持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贯穿于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之中,履职尽责,务求实效,形成了教育与维权、预防与矫治交融的工作模式,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大环境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

发挥普法宣传职能 提高未成年人法律素质

为抓好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市司法局加强与教育、文化、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健全完善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体系,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营造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氛围。制定下发《“六五”普法教育未成年人学法用法指导意见》,将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列入“每月一法”的宣传计划。每年三月份、九月份,由市司法局牵头,全市各个县区和70多个市直单位,集中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的“两法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形成了城乡同步、上下联动的宣传格局。协助市教委举办教师法制培训班,对全市近2000名法制副校长进行了集中培训,努力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是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成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针对在校中小学生存在的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等问题,进行《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在潢川县老城司法所刚刚开展的“送法进校园”中,普法宣讲员进行了“不良行为的预防和矫治”法制讲座,采取摆事例、谈危害的方法,针对学校存在的学生旷课、携带玩耍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弱小学生索要财物、迷恋网吧游戏等令家长、教师头疼的现象,深入浅出地讲清其思想根源及危害,使学生建立了是非观念,增强了法律意识。

三是创新未成年人普法形式。“过去,尽管我们也做了充分的准备,但枯燥的条文、单调的说教,学生根本提不起兴趣。往往10分钟不到,就会出现聊天、看课外书甚至睡觉的情景。”回忆起前几年的普法教育工作,平桥区一位普法宣讲团成员这样说。面对这样的状况,市司法局创新普法教育方式,注重寓教于乐,形成了一大批贴近生活、丰富多彩的活动:组织劳教学员“现身说法”,通过劳教学员从不学法、不守法,直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沉痛教训,教育和警醒未成年人;发放普法资料,将法律知识以漫画、顺口溜的形式编成宣传册,免费发放到每一位学生手中;播放法制电影,配合文化部门送法制电影进校园;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定期组织青少年参观学习,使全市近30万名中小学生受到直观的法制教育。

三是利用“第二课堂”巩固教育效果。坚持“延伸学校教育、衔接社会教育、实践素质教育”的原则,把课外活动作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途径,建立青少年学法用法的“第二课堂”。依托社区普法学校、学法夜校和中小学“家长学校”,指导各中小学校通过建立法制宣传栏,举办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模拟法庭,开展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使法制教育渗透于校园生活各个方面,青少年学生的法律基本知识和法制观念明显提高。

发挥法律援助职能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市司法局以实施民生工程为载体,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热情、主动、及时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大力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和民事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一是创新服务载体。通过12348法律援助热线,为广大青少年及其家长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在网站设立普法专栏,使青少年能便捷地获取与自身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在团市委设立青少年法律维权工作站,及时掌握未成年人的法律需求,形成了共青团的政策维权与法律维权的互动机制。在市妇联权益部设立了“信阳市妇女儿童法律维权工作站”,联合成立了“信阳市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维权岗”,实现了妇联与法律援助机构的联动。

二是开辟绿色通道。畅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通道,主动扩大受援范围,把青少年列为法律援助对象。在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事项时,不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简化程序,及时受理,快速办理,及时结案,确保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对青少年案件特别是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专门把关,确定办案思路和办案方式,选配资深律师,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本文开头出现的王某的儿子涉嫌盗窃被起诉后,援助律师经过认真调查,提出盗窃价值鉴定不合法,需重新鉴定的意见,使盗窃价值降到1000元以下。检察院根据被告人系初犯且有悔罪表现等实际情况,决定对王某不予起诉,使他获得了改过自新的机会。

三是保证维权质量。为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年合法权益,市司法局细化法律援助办案措施,强化对未成年人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管。除了在未成年人援助案件中,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承办律师外,受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后,及时将印有有关政策规定、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及援助服务律师的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的便民服务卡发给当事人,随时沟通案件进展情况。还通过发放“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督卡”、公布投诉电话、征求意见等加强案件的跟踪监督,积极做好未成年人援助案件的回访,实现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零投诉。

发挥安置帮教职能 防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为预防刑释解教、社区矫正青少年的重新犯罪,市司法局充分履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职能,积极指导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做好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安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未成年人重新违法犯罪。

一是实施个性化帮扶矫正方案。分类建立了青少年帮教及矫正对象个人档案,并联合社区干警、学校老师以及监所等力量,建立长期的联合帮教协议,形成矫正信息互通机制,共同对失足青少年采取一对一、结对子的帮教措施,促使刑释解教、社区矫正青少年服从管理、遵纪守法。

二是做好安置帮教工作。青少年罪犯刑满释放后,市司法局安置帮教机构将其作为重点对象进行帮教,从具体措施上给予倾斜,比如对基本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协调民政部门能保尽保;对愿意参加学校学习或各类技能培训的,及时联系学校、提供就业信息,对其继续进行再教育。帮助他们重新树立生活信心,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去年以来,全市失足青少年无一例重新违法犯罪,有利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延伸帮扶范围。为了让迷途的孩子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市司法局延伸帮教范围,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法律援助办理终结后,工作人员会对当事人进行回访,通过剖析犯罪原因,结合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用法律、道德、亲情去感化他们,促使他们从内心深处重塑自我、走向新生。对父母是服刑人员或是刑释解教人员的未成年人子女,从生活上和学习上帮助他们,教育他们正确认识现状,认知法律,鼓励他们摆脱家长犯罪带来的阴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