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概况
2012年,按照市委、市政府“争做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总体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和上级环保部门的关心、指导和支持下,信阳环保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两保一高,推动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按照“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举,城市环境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并重”的方针,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的基本目标,以加强污染减排为主线,以强化监管为手段,各项环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全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6个目标断面、21项因子达标率为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100%;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52天;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服务发展、优化发展取得新成效,推动环保工作历史性转变取得新进展。
环境质量
2012年,我市环境质量由25640个人工监测数据解读和支撑,证明着全市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了全省前列优势。
地表水环境状况:2012年市辖淮河流域水质总体上达到优良水平。按照国家和省的淮河规划,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6个断面,监测21项因子达标率均为100%。
我市所辖主要6条河流中污染由重到轻依次是:白露河、潢河、淮河干流、浉河、史灌河、竹竿河。首要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其次是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
全市监控河段总长度1155.5千米,其中符合Ⅱ类水质河段长356千米,占监控河段总长的30.8%,符合Ⅲ类水质河段长799.5千米,占监控河段总长的69.2%。主要河流河段持续消除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有效维护了淮河源国家重要生态功能。
在辖区湖泊水库中,2012年共监控5座水库,水质状况为良。南湾水库、鲇鱼山水库、石山口水库、泼河水库和五岳水库综合水质均符合Ⅲ类水质标准。
地下水环境状况:我市建成区地下水水质良好,5个监测井,监测20项因子综合水质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水质。
城市饮用水源地:2012年我市监测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监测32项因子,全部参与评价,综合水质符合Ⅲ类标准。全年取水水量为3545.4467万吨,全年取水达标水量为3545.4467万吨,水质达标率为100%。
大气环境状况:2012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为良,全年有88天符合一级标准,有264天符合二级标准,有12天符合三级标准,有2天劣三级标准评价。我市优良天数为352天,较全省平均优良天数多25天。
声环境状况:2012年,我市0-3类声环境功能区普查监测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1.8分贝,符合1类标准,比去年增强了1.5分贝。影响我市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噪声源为交通噪声,占45.3%,其次是生活噪声占23.6%,工业噪声的平均等效声级最强为54.2分贝。
2012年,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定点监测,5个功能区除4类夜间超标外,其余昼间和夜间的平均等效声级均符合标准值,全市达标率为93%,其中昼间达标率为96%,夜间达标率为86%。
2012年,信阳市4类功能区普查监测,监测了25条主干道46个监测点位、路段总长度为91350米,达标路段为85130米,路段达标率为93%,平均车流量为2256辆/小时,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4.9分贝,符合标准值,比去年减弱了0.7分贝(A)。
主要污染物排放及控制
坚持“保障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改善,高效利用环境容量”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原则,在城市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下降,完成了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保持了我市环境质量优势。
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我市区域废水年排放量14175.528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2250.081万吨,比上年减少471.994万吨;生活废水排放量为11903.370万吨,比上年增加621.390万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57513.263吨,其中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662.450吨,比上年减少了932.990吨;生活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6029.400吨,比上年增加3700.325吨;农业源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7661.943吨,比上年增加1081.512吨。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为7495.635吨,其中工业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为279.670吨,比上年减少82.203吨;生活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为4047.100吨,比上年增加了474.889吨;农业源废水中氨氮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045.325吨,比上年减少403.864吨。
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情况:全市工业废气排放量为695.481亿标立方米。废气中二氧化硫区域年排放量为35652.000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4027.348吨,比上年减少7991.340吨;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1617.308吨,比上年减少1864.482吨。氮氧化物区域排放量为59008.130吨,其中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为39993.222吨,比上年增加2025.404吨;生活源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79.398吨,比上年减少302.652吨;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8733.390吨,比上年增加2009.390吨。
固体废弃物: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为483.916万吨,比上年增加112.449万吨;综合利用量480.994万吨,比上年增加110.095万吨;处置量2.997万吨,比上年增加2.054万吨。
治理投资:本年度污染治理项目完成投资6152.2万元,其中工业废水治理项目投资834.1万元,工业废气治理项目投资2463.8万元。
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按照省定目标任务,我市2012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应分别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1.5%、1.5%、3.0%、1.0%。2012年,我市上报了河南省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淮滨分公司、商城县猪鬃加工厂、平煤蓝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光山化工分公司等结构减排、信阳宏润冷冻加工有限公司、信阳万富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深度治理、罗山县万林种猪有限公司养殖污染治理工程等106个水污染物减排项目,及大唐信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机组烟气脱硝工程、信阳豫信轧钢实业有限公司焦化烟气脱硫工程等5个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省环保厅通报结果显示,2012年信阳市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下降1.7%、1.53%、3.67%、5.11%,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结果71.1分。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减排量分别为0.335万吨、0.0466万吨、0.302万吨和0.312万吨,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
生态环境建设
深入开展生态创建工作。认真指导县区、乡镇、村庄开展生态创建工作,落实生态创建的各项任务,全年共有9个乡镇被省环保厅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26个村被省环保厅命名为省级生态村,8个乡镇被国家环保部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新县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顺利通过了环保部的技术核查。
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本年度完成了2011年申报的50个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项目总资金7489.2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3450万元,省专项资金105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26万农村人口会直接受益。2012年度申请2个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项目,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工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县域”建设,凸显信阳生态安全重要性。新县、商城县既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县域”,又是国家主体功能区划的“大别山水土保持功能区”,两县深入开展生态建设,新县在成为第一批省级生态县基础上,积极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商城县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全民生态建设,工作成就得到国家和省级环保、财政部门的肯定,2012年中央生态转移支付两县分别为4600万元和7900万元。
建设项目管理
贯彻“两不三新”协调发展方针,以环境管理优化经济发展,推动发展方式积极转变。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有效防止重污染项目向我市转移:2012年,全市环保系统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274个,总投资230亿元;对7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复或暂缓审批。
寓环保监管于服务之中,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流程,加强对我市环评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环评报告编制效率;积极开展上门咨询、已批项目追踪回访及全市计划建设重点项目环评预评估等多种形式的环评服务活动,为上级部门和项目实施方提供决策依据和帮助,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建设。
全力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推动集约发展和节约发展:开辟集聚区环评办理“快速通道”,对符合集聚区主导产业需编制报告表项目的审批时限进一步缩短;全市集聚区入驻项目的环评执行率明显提高;各集聚区的环保基础设施日臻完善。
辐射管理
2012年辐射工作重点对相关单位核与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辐射项目审批、铁路公路系统安检设施办证、废旧放射源安全处置与送储以及废旧金属熔炼单位放射性检测和重点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我市现有辐射单位126家,其中省管5家,依法全部持证,持证率100%;市管121家,全部按照要求换发和核发了许可证,持证率100%。
涉放射源单位8家,共有放射源32枚及开放性工作场所一处,均依法审批、持证上岗。排查出的废旧放射源13枚均已安全送贮。妥善处置了破产企业潢川天利公司放射源3枚。
审批9个110KV输变电站和8家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环评报告,办理了50余起涉及电力、移动、联通、电信公司电磁辐射类投诉。
对息县亚洲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和罗山金鼎化工有限公司停产企业的放射源进行了专项检查和监测,确保停产企业拥有的11枚放射源的稳定与安全。
环境监督管理与环境执法
民生环境权益诉求反映出环保工作的热点、难点,强化环境监管是改善民生、维护环境安全、构建环境友好社会的抓手。
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2年我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014人次,检查企业数915家,共纠正违法行为230余家,立案查处30起,挂牌督办企业2家,列入“黑名单”3家,向当地政府致函9件,发出监察通知16份,全市共立案查处23起,处罚178.6万余元(其中市本级立案查处18起,处罚151.5万元),打击和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认真开展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保障群众饮水安全。2012年,分3个阶段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对全市1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全面检查,制定了整改方案,分解了任务,明确了责任及整改时限。对一级保护区内存在问题的4座水库,以向当地政府致函的方式要求限期解决问题;对二级保护区内存在问题的3座水库,以向当地环保部门下发监察通知的方式要求限期解决问题。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共取缔了一级保护区及汇水区范围内的“地锅饭”餐馆35家,拆除简易棚、厨房等违章建房近3000平方米。
全力开展全市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涉重金属企业、危险化学品(石油化工、焦化、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行业、产生(收集、经营、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企业、尾矿库等环境风险单位以及2011年以来历次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整改情况。全市共出动人员1146人(次),检查各类企业238家,共查出存在环境风险及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11家,其中向当地政府致函4起、下发环境监察通知4起、列入“黑名单”1起。
强化重点排污企业监管,提升监督管理水平与效能。2012年我市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共有20家(不含固始),其中废水重点污染源15家、自动监控设备26台(套),废气重点污染源5家、自动监控设备18台,除3家处于长期停产状态外,其余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行正常,全年重点监控基站运行率为97.5%,数据有效率为94.7%。
认真组织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燃煤电厂设施运行管理争先创优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环境守法能力与水平。制定了《信阳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燃煤电厂设施运行管理争先创优活动实施方案》,组织1家燃煤电厂、9家城镇污水处理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查找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维护、运行和管理、内部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查出的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开展3次专项督查,对活动开展滞后、整改不积极的下发了通报批评,从而进一步提高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率和稳定达标率。
创新环境信访工作机制,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开展2次“环境大接访”活动,面对面接受群众环境咨询和投诉,现场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推行开门勤接访、带案勤下访、基层勤走访、登门勤回访“环境四访法”。2012年,市环保局系统共接待群众来人来访58起567人次;共接投诉302件,其中12369热线接办221件,与上年同比下降21.9%。办结率为100%,反馈率为100%。信访投诉处理回访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
南湾湖生态环境整治
南湾湖被纳入“国家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成为全省唯一、全国17个首批试点湖泊,得到中央资金的扶持,2012年,争取到中央资金9000万元,为南湾湖饮用水源地“长治久安”提供了可能和历史性机遇。
精心调查分析,科学规划。为了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市出台了《南湾湖2012年度实施方案》、《南湾湖5年总体实施方案》和《南湾湖饮用水源地保护行动方案》。列入2012年信阳市十件实事。
突出重点,清除主要污染因素。着力加强南湾湖周边及上游地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对不符合要求的畜禽养殖场全部予以搬迁拆除,市财政拿出资金1000万元用于养殖户补贴,已关闭养猪场788家;拆迁面积51.2万平方米;减少生猪存栏11.35万头。2012年度谭家河流域污染治理、生态保护项目按照计划推进。
贯彻《条例》,进一步加大南湾湖库区环境监管力度。会同市纪检监察、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在南湾饮用水源地多次开展“禁餐禁泳”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70余名,教育劝离游泳者800余人,拆除非法租用泳衣、泳圈点10处,拆除农家餐馆非法建筑7处,扣留非法营运船只1艘。
未雨绸缪,加强水质预警监测。加大对南湾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频次,增加监测因子,每月度监测因子由29项增加到64项,全年开展一次109项全因子监测,设置并运行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实时掌握主要因子变化趋势。与供水公司开展同步监测,实现数据共享,实时掌握水质情况,确保市民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