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信司宣)社区矫正作为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方式,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为进一步加强对矫正人员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市司法局充分履行职能,采取强力措施,以制度化、规范化、科技化建设为重点,做到“四个强化”,不断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

一是健全制度,强化组织领导。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全面完善、分类制定了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以及针对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制度、定期报到思想汇报制度、外出请销假制度、迁居审批制度等配套制度,完善了审前风险评估、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衔接等工作流程,形成了管理有章法,考核有标准,办事有程序,监督有依据的良好管理机制。

二是严格监督,强化管理职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市司法局把监管放在社区矫正工作的重中之中来抓,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的通知》,做到衔接接收到位、跟踪联系到位、监督考核到位,利用“司法E通”GPS卫星定位平台,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时动态监控、实时管理,实现“人防”和“技防”的有机结合,构建起一道无形的“电子墙”,对越界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提醒或警告,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依法依规惩处,最大限度的减少脱管漏管。

三是认真教育,强化身份意识。对新接收的社区矫正人员,市司法局要求各县区立即组织宣告仪式,宣读判决书及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要求,每个星期,都组织矫正人员集中学习一次,每个月不低于8个小时,重点学习《宪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并组织讨论,在增强法律知识的同时,使其真正认识到个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认罪悔罪,从而强化了身份意识,自觉配合司法行政机关管理。

四是组织劳动,强化改造行为。市司法局依托各乡镇司法所,定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义务劳动,每个月不少于8个小时,培养他们劳动意识和劳动自觉性,克服好逸恶劳思想,并主动协调联系,帮助他们参加劳动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就业或者自主创业,使他们尽快融入社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