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 铎)为进一步加强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5月2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效忠、副主任尹保斌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同志,到南湾水库上游及周边地区,实地调研《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了解《条例》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市政府副市长张明春和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驱车一百余公里,先后来到南湾水库上游的鸡公山管理区李家寨镇、浉河区谭家河乡、南湾管理区等地,实地查看沿河、沿湖污染治理情况,认真听取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关于落实《条例》有关情况的工作汇报。据悉,《条例》自2010年1月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条例》的实施及水源保护工作,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扎实推进水源保护各项工作的开展。先后集中开展了“禁泳”、“禁餐”、“拆除地锅饭”等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拆除土拦库汊2处,查处围湖造地10起,制止网箱养鱼投饵施肥等2起违法活动,查处各类水事案件20余起;市环境保护局先后为浉河区董家河镇、浉河港镇、十三里桥乡和柳林乡争取到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540万元,开展了农村环境连片治理工作,建设完成了两座农村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系统,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探索了经验。自去年开始,我市有关部门集中拆除了严重污染水源的水库上游的养猪场。

调研时,调研组一行对各相关单位认真开展《条例》的宣传和实施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让大家充分认识到这是涉及全市群众安全饮水的大事,认识到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紧迫感。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报道《条例》相关内容,曝光污染和破坏水源的违法行为,使水源地保护工作深入人心,形成水源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要认真总结本地防治养殖污染一些好的经验,出台相关政策,利用经济杠杆和法律等手段,促进对养殖污染的防治工作。要进一步巩固污染治理成果,妥善进行已拆迁养猪场的处理工作,防止养殖污染出现反弹。要加大《条例》的执行力度,真正将《条例》的实施落实到水源保护的具体工作中,依法保护好市区居民的“大水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