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海涛)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多年来,罗山县教体局始终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做到常要求,常教育,常管理,常督查,维护了教育大局稳定。
常要求。该县教体局每年都多次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专题会,转发、印发安全文件20余份,并与各中小学签订《平安建设目标保证书》和《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学校与学生、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完善安全制度,强化安全责任,全县教育系统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工作局面。
常教育。该县教体局利用“律师送法进校园”、举办法制报告会、举行安全演讲征文活动、观看安全录像片、制作宣传栏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经常开展学生自防自救和逃生演练,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常管理。该县教体局为所有中小学聘任了法制副校长,加强了学校法制教育。严格落实学校内部防范措施,加强门卫管理,牢牢守住校园安全第一道防线,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实行封闭管理。各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寄宿制学校实行夜巡制度,各学校认真落实路队制度,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做到了时时监控,全面监控。
常督查。该县教体局成立安全工作督查组,对全县学校安全管理、接送学生社会车辆管理、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