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姚尚林)为切实做好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高救灾应急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近日,罗山县启动汛期24小时救灾值班制度。
该县要求,从5月15日到9月15日(汛期),建立全天候24小时救灾应急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如发生重大灾情,值班人员要在接到报告后半小时内报带班领导和向救灾应急办公室负责人汇报,并视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因个人原因贻误拖延者,追究责任;按照民政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做好报灾、核灾和指导救灾工作,特别当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时,做到第一时间到达灾害现场,第一时间了解并上报灾情,第一时间启动救灾预案,指导救灾减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