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 慧 刘东辉)近年来,商城县检察院延伸检察职能,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开展在校学生法制教育。依托县教育局搭建平台,该院利用寒、暑假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检察官进校园”活动,通过组织观摩公开庭审、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以及举办安全教育、青春和恋爱等专题讲座等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开展中小学生学法、维权、自护宣传教育,提高学生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加强“问题少年”转化教育。坚持预防关口前移,对存在违法违纪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该院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如对办案中发现的因不满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是情节显著轻微而未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会同学校、家长开展训诫教育,督促监护人加强教育和监管,避免其走上犯罪道路。三是发挥“未检办”的作用。该院开辟了专门场所,设置案件审查、不起诉宣告及教育训诫和心理辅导等功能区域,为办案过程中对未被羁押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训诫提供了硬件支持,同时落实“寓教于审”,防止“不教而宽”。四是落实未成年人不起诉记录封存工作。该院会同公安机关、教育局和学校,建立未成年人不起诉记录封存机制,落实不起诉记录封存,为未成年人顺利就业、回归社会创造条件,预防重新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