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涛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强调,要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各级法院应当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工作的水平。(5月13日《燕赵都市报》)

最高法院早就提出要实现裁判文书公开,如今,最高法院着手建立中国裁判文书网,便是向所有判决向社会公开迈向了最为实质的一步,不过,如何实现判决网上一律公开,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同,考验法院的决心与平衡艺术。

判决书一律公开说起来易,做起来难。因为,在判决书一律公开问题上,实际上存在着诸多利益博弈。判决书公开,对于个别地方政府官员不利,因为一些判决本身就是他们干涉司法机关作出的不公判决,如果判决全部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恐怕遭到非议。

问题的另一面是,判决书公开也是有艺术的。除了那些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宜公开的,也并非所有可以公开的判决书任何事项都要公开。

所以,最高法院在着手建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同时,也要制定应当公布的裁判文书的种类,判决书可以公布的事项,而且,这些规定不能含糊其辞,而应当详尽各种可能性,越细越好,避免地方政府和地方法院借口涉及“国家秘密”等不接受监督。同时,也避免因为公开判决书而泄露了个人隐私,而损及公民权利。

同时,最高法院和有关方面,也应当着手建立相关的救济机制。比如说,建立一个由律师、专家和民众的中立组织,由其来裁决那些判决和判决那些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而不能上网公开。

(据《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