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云颜 杜桂华)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效能和管理效益,构建更加规范科学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前,平桥区委、区政府制定发布了《平桥区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自5月1日起实施。
该《办法》共6章37条,主要规范了公共图书馆的建设与保障、功能与职责、业务和财务管理、服务规范与标准等,要求区图书馆坚持文化惠民、文化乐民、文化为民、文化富民的原则,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思想,深入基层,服务广大民众。
在起草该《办法》时,平桥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文化部《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和省政府《河南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学习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立足于平桥区文化建设实际,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进行修改,使该《办法》更加具有前瞻性、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该《办法》的颁布与实施,对推动该区文化事业的发展,构建书香平桥、建设学习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将推动平桥区公共图书馆事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