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司宣
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市司法局党组要求全市社区矫正机构和工作者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和质量意识,进一步强化工作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区矫正执法质量。各县(区)司法局及时传达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步工作,按照“积极稳妥、依法规范、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真情施“矫”理念,坚持行为矫正与心理矫正相结合,努力提升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质量,坚决杜绝违法违纪现象,有效预防了重新犯罪,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构建“和谐信阳”、“平安信阳”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集中教育,强化法制观念
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我市各县(区)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突出教育感化,注重矫正效果,社区矫正教育矫治体系逐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化运行。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思路,坚持注重教育与感化相结合,坚持规范化与人性化相结合,从关心社区矫正对象工作、学习、生活上入手,消除了他们对矫正组织的抵触情绪,促使矫正对象自觉接受社区矫正,引导他们顺利回归社会,从而有效预防他们重新犯罪,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平桥区邢集司法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活动。向社区矫正人员传达了上级的指示和各项新的规定要求,组织他们集体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现场通报了每名社区矫正人员在第一季度的表现情况,逐一听取他们的思想汇报,客观地指出矫正人员近一段时间在接受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以实际行动矫正自己的行为。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矫正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和违法犯罪的法律适用情况进行了详细解读,明确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相关管理制度和相应的处罚措施,矫正人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及遵守的制度。并结合当前安全管理形势,有针对性的进行警示教育。社区矫正人员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在工作、生活中遵守各项规定,积极参加社区的学习和公益活动,多做好事,做个守法的公民。
公益劳动,涤荡迷失心灵
必要的公益劳动对矫正对象健康心态的形成具有良好的塑造功能。各县(区)司法局立足行为矫治这一功能,依托社区(村)组织,因地制宜、因人而异,采取多种灵活形式,组织开展社会公益劳动。组织矫正对象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使他们感受到劳动的价值,不断树立社会责任感;组织矫正对象走入老年公寓、敬老院等公益场所,开展“敬老爱老”活动,使他们感受到奉献爱心、做有益社会公民的快乐;引导矫正对象参与和谐社区建设,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信任。公益劳动拉进了矫正对象与社会的距离,使其在不断的心灵净化、价值认同中,以健康向上的心态步入社会、融入社会。
平桥区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敬老院进行义务劳动。这些社区矫正人员一来到敬老院便开始帮助老人们打扫卫生、疏通排水渠道,与老人们拉家常。社区矫正对象陈某说:“以前自己不懂法,一时贪念触犯了法律,现在国家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会认真在社区服刑。参加这次公益劳动,虽然为老人们只做了一些微不足道的事,但是给了我回报社会的机会,希望我们的劳动能够改善一下老人们的生活环境。”集中义务劳动结束后,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要按照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坚决服从管理,严格要求自己,用积极的态度去面对今后的人生,用实际行动来回报国家、回报社会、回报家人。
入矫宣告,体现执法规范
社区矫正工作实施以来,由于没有实行统一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宣告制度,造成矫正对象的衔接出现中断,易发生脱管漏管的现象,甚至是重新犯罪的严重后果。针对这一情况,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实行社区矫正人员入矫集中宣告教育仪式,给社区矫正人员亮身份、定规矩、从而达到强化监管的目的。
日前,光山县司法局组织白雀园司法所对新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举行入矫宣告仪式。宣告仪式上,司法所所长向社区矫正人员宣读了社区矫正须知:在社区矫正期间社区矫正对象所享有的权利以及必须履行的义务;矫正对象应当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规章制度及规定、注意事项;社区矫正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应受的处罚。随后,又逐一宣读了社区矫正人员判决书、社区矫正责任书及社区矫正宣告书,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训诫,要求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各项规定,加强公共道德、法律常识和时事政策学习,自觉汇报思想动态,按时报到,服从管理,服从监督。
通过此次宣告仪式,16名新入矫的矫正人员进一步了解了社区矫正纪律的严肃性和脱、漏管行为后果的严重性,更加明确了自己的社会服刑身份,表示要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在今后的缓刑期间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积极配合司法所的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擦拭以前的人生污点,回报社会。
走访帮扶,尽显人文关怀
为提高社区矫正与社区帮教工作的实际效果,市司法局要求各县(区)社区矫正机构坚持实行人性化矫正,体现“以人为本、矫正为本”理念,用真情感化矫正对象。对矫正对象定期走访、谈话,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近期的思想表现,在生活上关心到位,对遇到困难的矫正对象主动给予帮助,力争使每一位矫正对象感受到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宽容,帮助他们释放心理压力,走出心灵困惑,恢复心理健康,安心在社区服刑。按照市局要求,各县(区)司法局都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社区矫正对象走访帮扶活动。
潢川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大走访活动。一是健全组织。潢川县司法局共成立了3个走访小组,分别由一名局班子成员带队,分赴各自所包乡镇开展走访工作。二是扎实工作。在走访过程中,每个走访小组对所到乡镇的社区矫正人员均做到逐人见面,模清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及其对有关社区矫正规定的遵守情况,健全矫正档案,切实做到不脱管、不漏管。三是落实管控措施。在走访活动中对全县现有的140名社区矫正对象,认真核实其基本情况后录入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并且达到每个矫正对象都能以手机移动定位,以加强日常管控。
淮滨县服刑人员李某,因纠纷被本村村民打伤。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前去看望,了解纠纷原因,表示要用法律手段帮助其解决经济纠纷。李某热泪盈眶地说:“感谢司法机关和政府对我这样犯罪人员的关怀,今后我一定好好改造,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和政府。”商城县社区矫正人员刘某,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司法所报到,司法所工作人员经走访得知其身染疾病行动不便,便自己花钱购买营养品主动上门看望、询问病情,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刘某十分感动,表示以后会积极接受矫正管理,回报社会的帮扶关怀。新县司法局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社会适应性帮扶力度,以促进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为出发点,开展多方面的社会适应性帮扶。今年来,已为5名社区矫正人员落实承包责任田,指导就业43人(次),大型技能培训、专题讲座3次,营造了社区矫正人员安心改造的和谐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