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是著名的闽台祖地、中原侨乡、根亲文化名城,同时也是河南省第一人口大县,总人口170多万。近年来,随着经济文化发展和人口素质提高,固始县的整体社会治安状况逐步好转。但是,由于总体经济发展不同步、人口基数大以及人员流动情况复杂,每年刑事案件发案率相对偏高。固始县检察院有检察干警88名,相对于170万的全县总人数,检察干警人偏少,但是该院每年办理的刑事案件数量全市最多,案件总数约占全市十个县区院总量的六分之一强。固始县检察院构筑“三个通道”,提高办案效率。

一线办案部门人少、受理的案件数量多,是该院的特色。固始县检察院的公诉科现有办案干警10名,而2012年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21案642人,人均办案50多起。每名干警都能处理好利益关系,认真干好本职工作,为检察事业默默奉献。如办理犯罪嫌疑人王某涉黑一案,该案侦查卷宗多达30多册,堆积起来有一人多高,且该案涉及罪名多、适用法律复杂,光阅卷就占用不少时间,该院的几位主诉检察官加班加点,认真审查,最终8万多字的案件审查报告提前完成,为该案顺利起诉至法院打下坚实基础。

在开展办案业务过程中,该院摸索出了一套适合院情特点的工作方法,即构筑“三个通道”,建立快速办理机制,提高诉讼效率。对交通肇事、过失犯罪、轻伤害案件等轻刑犯罪实行“高速通道”办理,加快案件消化处理进度,节约诉讼成本,解决案件多、办案人员少难题;对职务犯罪嫌疑人能不羁押的就采取非羁押方式进行诉讼,对不是必须扣押、冻结的物品不实行扣押、冻结等措施,实行“绿色通道”办理,减少了犯罪嫌疑人的对抗情绪,加快自侦案件的消化处理;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犯罪建立犯罪批捕必要性说明工作机制,尽量采取非羁押或非刑事化处理,开展“亲情通道”办理,对适用轻缓刑事政策的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回访,掌握其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对其中困难的给予帮教。如李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李某是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较轻,该院对其适用了轻缓刑事政策。但该院在办案中发现李某的父亲在外地服刑,母亲改嫁他乡,监护人是其年过七旬的奶奶,温饱问题难以保障,该院便主动与李某居住地民政部门及村委会联系,帮助其解决了生活困难,并多次对其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帮教,避免其重新步入歧途,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有了良好的案件办理机制,案件多但办案效率高,同时该院强化案件办理责任,把案件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办案部门和岗位,形成“人人身上有压力,人人心里有动力”的局面;同时,该院要求每位办案干警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如该院办案模范典型、主诉检察官杜心泉同志,17年如一日,审结500多起刑事案件,无一起错案发生,将1000多名被告人送上法庭,无一人被判无罪。

案件再多,案件质量是生命线,绝不能重数量、轻质量。该院先后出台《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审查意见呈批件》、《案件质量预警通知书》、《干警执法档案》等文书和案卡,保证了案件质量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该院采取动态管理方式,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案件采取定期复查;对公诉案件判决(裁定)、起诉书、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意见书采取按时审核;对主诉、主办检察官案件质量采取跟踪检查,开展监督工作。同时对重点督查案件要求相关部门按时将办理情况向案管中心反馈。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有了良好的工作机制、踏实的工作态度,案件多一点,办案干警无人叫苦叫累;相反,在该院开展的问卷调查中,干警的工作满意度还稳中有升。2012年,该院共办理商业贿赂案件4件4人,涉农职务犯罪案件2件4人,危害能源和生态环境渎职案件1件3人,法院均已作出有罪判决。12年来,该院刑检部门办理批捕、起诉案件近800起,无一起错案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