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慧刘 东 辉)近年来,商城县检察院采取“三互动”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该院一是普法宣传与查找问题互动。在办案中发现,许多年龄存在问题的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等亲属,往往法律知识欠缺、维权意识淡薄,年龄有疑问也不知反映,因此,承办人在办案的同时开展普法教育,告知相关当事人年龄问题对定罪量刑的影响,促使其主动反映问题。二是检察机关与其他办案机关互动。由于个案差异,涉罪未成年人的年龄问题会出现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法庭审理等诉讼阶段,主动与公安机关、法院等办案机关人员相互配合,搭建合作平台,形成调查合力。三是履行检察职能与推进社会管理互动。经过先行调查,发现涉罪未成年人的户籍登记确实有误的,承办人会向涉罪未成年人户籍地的公安机关发函建议对错误户籍进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