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显强  骆 健)自2008年以来,固始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一2012年工作规划》,同时以《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试行)颁布实施为契机,看清形势谋规划,立足高点求发展,不断更新工作的方法。通过三项机制创新,着力夯实预防职务犯罪的基础工作。

一是创新“示范点”,打造预防载体建设。加强预防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使预防工作从单向的、个别的行动,向双向的、全社会重视的方向转变。固始县检察院率先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示范点”的争创工作,一些机关、行政执法单位因为都先后发生过职务犯罪案件,对职务犯罪的危害都有切肤之痛,所以都感到争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示范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近三年以来,围绕着“示范点”争创,已初步形成了机关、行政执法单位、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积极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努力争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示范点”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固始县社会化大预防格局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创新“预防基地”,打造预防平台建设。固始县检察院还开辟警示教育基地,专门编制了1000册《忏悔录》小册子。配以2008年至2012年固始县检察院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略图,充分体现出“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工作原则。这不仅仅对行政工作人员进行警示,而且对检察机关内部工作人员也同样具有警示作用。去年底,该院组织新提拔中层干部和相关办案部门干警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已成为普遍接受的至上真理。随着“预防基地”的建设和发展,到检察院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成为一种政治需要,从而实现了“要我预防”向“我要预防”的自然转变。

三是创新“预防教育”,打造预防文化建设。固始县检察院组织干警组成了预防职务犯罪学习小组,对协会成员单位开展“送法进机关”学习活动。学习小组成员扎实准备突出“五个特征”,即:抓住单位特征、突出教育主题;抓住工作特征,突出易犯罪名;抓住作案特征,突出作案规律;抓住隐患特征,突出防范良策;抓住人的特征,突出做人指南。在学习形式上做到“四个结合”即: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典型与一般相结合,惩治与预防相结合,领导干部与一般干部相结合。自2008年以来,该院在国税、地税、工商、教育、财政等单位开展预防讲座30余场,受教育人数近4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