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本全)近日,光山县公安局处置一起无理缠访、闹访事件,依法对无理缠访、闹访者黄某作出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黄某因房屋拆迁问题多次上访,各级政府机关依法给予合理解释,黄某仍提出无理要求满足自己贪欲。4月9日16时,该黄某带着其两个未成年子女窜到光山县公安局办公楼,无理上访扰乱机关办公秩序被民警劝回。当日18时,黄某再次带着两个孩子乘值班民警不备窜至光山县公安局办公楼二楼的阳台上,扬言不解决问题就跳楼自杀,被民警当场制止。
经调查得知,黄某为达到无理要求,曾于2012年11月26日带着汽油和打火机窜到光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扬言不解决问题就自焚,被政府工作人员劝离。2013年2月1日,黄某带着孩子窜到光山县行政中心院内,以服过氧化氢自伤的方式,威胁政府解决其无理要求,被公安机关劝离。
鉴于黄某多次严重扰乱机关办公秩序,无理缠访、闹访,该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