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我市于今年上半年组织开展经济适用住房专项核查工作。核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本人或他人购买经济适用房的;
二、申请人利用虚假材料骗购经济适用房的;
三、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为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出具虚假证明的;
四、违规出租、出售、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的;
五、经济适用住房方面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市、县(区)分别成立了经济适用住房专项核查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县(区)房管、建设部门。凡在经济适用住房方面有违法违纪行为,能够主动到专项核查办公室如实说明情况的,将从轻处理,同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举报监督。
举报电话如下:
市纠风办:0376-6366637
市房管中心:0376-6223801
信阳市经济适用住房专项核查工作办公室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