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海燕)入春以来,商城县按照有关法规,明文规定:野生山兰花及杜鹃花等植物,一律不得买卖。

近日,商城县按照省、市森林公安局关于开展“春季行动”的通知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在深入调查、认真分析林区治安状况的基础上,针对春季乱挖滥采野生山兰花、杜鹃花,挖蔸、掘根等不良现象突出的问题,集中力量对滥采乱挖野生植物行为进行整治。

4月2日早上7时30分,商城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对本县花卉交易市场和重点旅游景区进行突击检查和清理。在清查中,对销售、采摘野生山兰花和野生杜鹃花的人员进行政策宣传和批评教育,对非法采挖、收购、销售的野生植物全部没收。此次行动出动车辆15台,出动人员72人次,收缴作案工具6件,收缴野生杜鹃花260株,野生山兰花蔸156株,山兰花枝800余枝,行政处罚4人,批评教育12人。